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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浙江兰溪:提高房屋征迁购房奖励 货币化安置户买新房最高奖房款的20%】财联社8月2日电,浙江省兰溪市于8月1日发布《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》,针对新建商品住宅、二手住宅、房屋征迁三方面提出了利民新政策。新政提出,提高房屋征迁购房奖励,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及更新改造项目,采取货币化安置的安置户在本市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,给予购房款(不超过总费用限额)20%的购房奖励,在集镇范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购房款(不超过总费用限额)15%的购房奖励基础上,分别再增加5%的奖励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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